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,组织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,为期一年。检查对象包括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、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。通过开展专项行动,集中整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、可靠性、耐久性、新技术测试验证等四方面问题,提升全行业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水平,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,推动汽车、摩托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关于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
工信厅联通装函〔2026〕407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公安厅(局)、生态环境厅(局)、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,有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、检验检测机构、行业组织和技术服务机构:
为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,守牢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底线,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市场监管总局(以下简称四部门)决定,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 工作目标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,通过开展专项行动,集中整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、可靠性、耐久性、新技术测试验证等四方面问题,提升全行业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水平,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,推动汽车、摩托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二 重点整治问题
(一)生产一致性
1.整车企业量产车技术指标与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参数的一致性、相关国家标准的符合性等。
2.整车企业对零部件供应商的管理情况,包括采购标准、进货检验、零部件产品质量管理等情况。
3.整车企业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,包括人员能力、生产/检验设备、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总成及其供应商、生产工艺、工作环境、管理体系等情况。
(二)可靠性
1.整车产品、关键系统和零部件的可靠性测试验证情况。
2.整车企业、零部件企业的生产制造工艺标准能否保证产品可靠性。
(三)耐久性